法律咨询

你好,事情是这样的 我是经营卖鱼的,每天死了的鱼,我都是放在隔壁的档口(真先生)帮我冰鲜存放。8月29日当天,我和平常一样,到隔壁(真先生)的档口拿之前死了的鱼出去喂猫狗。隔离(真先生)新来的老总看到我从他的档口拿鱼,叫我拿出购买的小票,没有小票就是我是偷他的鱼。当场叫了全商场的保安过来,把我抓住。幸好前天另一个档口老板也给了两条死鱼给我,证明了我没有偷鱼,而且保安也看到,那些鱼是死了,也有点发臭。我才没有被抓去派出所。当时市场里很多顾客,商户都看到这件事情。我觉得我的个人名誉受到很大的伤害,已经令到顾客,商户对我失去了信任。所以,第二天我就找到市场的管理人员处理这个事情。经过他们的调查,也证明是冤枉了我,但是我觉得这个事情发生后,对我的名誉受到很大的伤害,对继续经营很受大击。所以我对市场管理方提出了终止合同,要回押金,市场管理方也答应帮我处理,说是9月2日星期一过去找他们处理,但是,当我星期一再过去找他们的时候,保安拦住不让进去。现在找不到市场管理人员,事情无法处理。 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我这个事情应该怎么维权。我现在就是想退回我的押金,其它什么个人名誉损失费之类的都不要,鱼档所投资进去的费用也不要了。

合同纠纷
2019-09-05 11: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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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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