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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在工地上班,被钢筋划伤大腿缝了8针。属于工伤吗。如果属于工伤,老板还不付责任,不赔钱也不给治。我应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9-05 04:44:2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建议你收集好证据,如果公司在发生事故的一个月内不报工伤的话,你自己在发生事故的一年内去报工伤,认定后,做劳动能力鉴定,主张相应的赔偿。你可以要求他赔偿你所有的医疗费,护理费等,住院期间工资照发。建议先协商,协商不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维权。
  • 《工伤保险条例》,不管是正是职工,还是雇工,都应该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出现工伤的,给员工提供工伤待遇。你可以拿工伤保险给老板看,跟他协商,把医疗费用单据带上。他没给你办工伤保险的话,责任肯定在他。不愿意跟你协商的话,你可以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要求进行工伤认定,如果工伤后导致劳动能立问题,还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当然你要带很多材料,所有要准备好时间。有了工伤认定后,再跟老板协商,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诉,一般会判你老板赔偿的。
  • 劳动者发生工伤,企业要承担劳动者停工留薪的责任。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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