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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厂去肇庆不跟去有没有补偿

合同纠纷
2019-09-03 22:57:4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合同的话,按签订的合同助理,没有的话去劳动局处理
  • 要看你是否是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是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等违法原因,您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 1,未经劳动者同意,公司擅自改变工作环境的,属于修改劳动合同,修改条款无效。可以拒绝前往工作地。 2,公司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满一个月未满一年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从第二个月起向劳动者支付2倍工资作为报酬。在一个月内公司从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没有与劳动者签订无期限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2倍的工资。 3,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您好!可以要求赔偿的,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 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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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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