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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六点下班,还叫我们连续上班到凌晨一点半才下班。要加班费还说没有加班费!可以仲裁吗?

其它综合
2019-08-30 12:02:1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时,须提供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和加班的证据,按照日常的实践,我们可以收集以下证据:
    A,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
    B,加班证据
    --1,考勤记录(晚加班,周末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等)
    --2,生产纪录(同上)
    --3,个人的生产记录/考勤记录等
  •   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
      除了法律规定的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单位还是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必须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标准支付。
      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的,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规定加付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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