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交通事故全责,目前无责方伤者在医院要进行手术,要求我方进行垫付,我方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也要我垫付。我实情确实无法进行垫付,请问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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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你已经购买了交强险,那么由交强险先行赔付,另外还购买了商业险的话,再由商业险赔付,只要你不存在不赔付的几种情形,如果保险公司拒不赔付,建议你进行起诉并且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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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求肇事者承担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原则上您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是否理赔需根据保险合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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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可以联系保险公司垫付,或者让家属找交警,走道路救援基金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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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商不成可以诉讼,主张自己的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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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由伤者垫付,最后保险公司支付。
追问:目前伤者家属电话中强行要求我方垫付,并且要求见面,提及到误工费用,出行费用等等。保险公司负责人也要我垫付,和伤者家属协商。这样做保险公司合法嘛?我因为实际经期情况和考虑自身安全问题并未和伤者家属见面
解答:伤者可以要求支付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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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请分期或者延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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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保险公司经常用的借口,保额部分是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多余部分才是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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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与对方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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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