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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7月正式入职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及培训协议,18年8月公司按厂家品牌规定要求新入职员工参加厂家岗位认证培训为期7天(含往返路程2天),培训后次月在工资中扣除了1000元培训费。工作一年后因个人原因提前一月向公司申请离职,离职后公司在结算最后一月工资中未与本人协商扣除了入职认证培训的所有交通及食宿费用,除去入职时扣的1000元,另再扣取了2100元的费用。而公司此前离职人员并未这样扣过,对比本人认为非常不公平以及不合理。请问公司这样扣款是否合法且本人若通过劳动人事局投诉该如何具体执行维权事项?

劳动纠纷
2019-08-26 03:38:5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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