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相关律师: 祖母已经做了遗嘱公证的房产,现在想要在房产证上加上孙女的名字。那等到祖母百年之后,是否对除去孙女一半产权的祖母份额进行遗嘱继承?还是原遗嘱公证在添加共有产权人后自动失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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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证只是对遗嘱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增强其证明力的一种手段。遗嘱中部分财产因遗嘱人的行为而灭失后,只是涉及该部分财产的内容被撤销,并不影响其他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故无需再办理相关公证遗嘱的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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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遗嘱公证做好之后,生前另行处分自己的财产的,处分行为是有效的,以后要继承只能继承产证中撇开孙女份额后祖母的份额作为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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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原来的遗嘱内容才能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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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加孙女名后,老人只能处分自己产权份额。遗嘱是否失效,还需要依据遗嘱的效力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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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