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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作期间受伤,从货车上不慎掉落摔倒,导致腿部至脚部粉碎性骨折。在第一次住院期间,公司老板负责了全部住院费用,但同时拿走了我的医疗病例和住院费用发票。后来我在医院住了一段时间后回家修养,脚骨里还有钢板。第二次拆钢板手术必然还需花钱。但老板自从支付了第一次住院所需的全部费用后,再无支付过其他的误工费和补偿费。而我这边也无与他的劳动合同,我是工人,乡下务工人员。现在我应该要求他如何赔偿才算合理合法。

劳动纠纷
2019-08-24 22:20:2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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