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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家里雇佣了一名工人(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入职第八天,这位工人在工作期间,自己摔跤了,导致右内踝骨折,送往佛山市中医院,医生说要动手术,于是做了术前检查,发现这名工人的血小板低于标准值,医生停止了术前准备建议转院治好血小板再动手术,但是我认为这是患者隐瞒自身病情,所以治疗血小板的费用应当由患者来承担,患者也无异议,和家人商量后,由于出不起治疗血小板的费用,故想放弃一切治疗,在家休养等脚伤慢慢愈合。但是我担心以后患者会后悔来秋后算账,所以想咨询一下律师的专业意见,该如何处理此问题合适呢?

劳动纠纷
2019-08-25 17:57:2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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