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几年前承包的工程,因承办方拖欠工程款一直不给,公司所承包的工程被迫停工,致公司也没钱给我们工资发工资。公司把欠工程款的公司告上了法庭,现在公司官司打赢了,要回了部分工程款,还有部分工程款未给,法院让另行起诉,公司也说了钱回来先给工人发工资的。在这期间公司被供应商以欠材料款起诉并强制执行中,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说为了保障我们的权益,让我们起诉我们所在的公司要回我们的工资,我们也起诉公司了,可现在公司要回的的工程款被执行走了,有的员工说可以强制执行公司,可公司现在也没钱了,并且又是公司让我们起诉公司的,觉得这样做是不是有点过分了,所以想问一下,我该咋办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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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起诉确认,后强制执行,保全在先,执行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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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拿上判决书见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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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过分的?该执行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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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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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