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款结算清楚。建筑公司将工程款全额发给项目部,许多项目文件发给承包商。承包商没有支付工资。工人们用承包商的借据起诉公司。公司额外的项目部是被告。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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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以发包人拖延结算或欠付工程款为由拒绝交付工程的,一般不予支持,但施工
合同另有明确约定的除外。对发包人因此所受的实际损失,应由当事人根据过错程度予以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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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是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纠纷中的一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一般的合同纠纷案件,应当根据《民诉法》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规定处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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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