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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原公司注销后法人注册新公司,我继续在新公司公司,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我一直以为是一个公司,之后辞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被申请人为新公司,仲裁时仲裁员要求说明双倍工资计算时间,因为我一直以为是一个公司,所以就从我在原公司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了11个月,后来裁决称这段时间与新公司无关不支付双倍工资,对吗

其它综合
2019-08-23 22: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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