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之前在北京做快递员,做了40天由于身体原因辞职腿疼,当时走的时候老板欠了7000元,由于我中间离职扣了我2000块钱,还剩5000元说一个月之后结清,到现在都3个月还没给,当时我们没签任何劳务合同,请问我能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我剩下的钱吗,如果可以该怎么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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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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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主张拖欠的工资和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赔偿,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可以电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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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固定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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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决投诉或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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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情况,法律维护您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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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用人单位在此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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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