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1997年工商局因建办公大楼缺少资金,向全局人员接钱每人6000元,当时开会统一部署。并言明三年归还,年息15%。到2002年局党委按各科室所收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兑现。有的全部归还(包括利息),而我们只要回了3000元,其余3000元及全部利息至今未给。其理由是:一.没有钱。二.当时任务完成不好。

民事相关
2005-03-25 16:54: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