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新单位在约定时间内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但社保关系已经转到新单位,老单位也让我辞职了,现在是要等通知才签合同,导致我现在是交金断了,工资也拿不到,请问我怎么可以维护自身权益,单位这样做是不是违反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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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劳动法,建议尽快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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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在新单位工作上班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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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法》
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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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由于单位的原因,工作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是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问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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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第三、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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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
追问:我是报名公交驾驶员,通知我签合同了,让我原单位办理离职了,后来在没有带教的情况下临时让我们试驾公交车,结果开的不好,导致合同等通知再签订,本来定好的签合同时间被无限期推迟了,劳动关系已经转到新单位名下,合同却未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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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