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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洞口县一五金店店主,上个月底去长沙签了一进货合同,当时对方说好的交46800元的投资预付款,给46800元的货,另送12000元的货作为开业支持,交元钱后,还带我们去选货。等我们回来后,只发了12000元货,我问对方其他货呢,他说没有了,就这么多,后面的货是在你后期进货中返还。这跟当时所说的完全不一样,另外,运费本来是免费的,现在也要我垫付。还有,这批货完全不是我们当时所选的,货物价格也比当时提供给我们的价格要高,有些甚至高出几倍。我想咨询一下,现在这样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8-06 10: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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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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