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家的小孩在小区内被狗咬了,当时捉到了狗和狗主人,并向民警报了案,民警称:1狗咬人不属于案件,派出所没有责任处理,可以帮助协调,2狗的主人不承认,他也处理不了,所以当场放了咬人的狗和人。现在我要提出民事诉讼,也没有狗和人的地址,该民警称当时狗的主人留的地址是假的,但我知道该民警是认识狗的主人的,我该怎办?我继续向此民警的所长投诉,但我想如果所长包疪他的警員,那我什么法律途径来讨回一个说法呢?

刑事行政
2006-11-10 17:44:1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