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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就职于深圳某家港资公司,于上周被总监问话愿不愿意调去东莞某家分公司,我回答不愿意,于是第二天被总监约谈,告诉我被解雇了,5天后叫我走人,我在这公司才工作5个月,才刚转正一个月,实习就4个月,签订了一个三年的劳动合同,这种公司该如何赔偿我?在职期间没有过错。

劳动纠纷
2019-08-04 11:35:0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要求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赔偿,此外还可以争取其他项目。你可以依法维权。
    追问:要求一个月工资补偿,还可以争取其他什么项目呢?我听说无故被解雇是按照n+1模式赔付是吧?
  • 劳动合同对于工作地点有无约定?公司是否出具辞退文件?
    追问:工作地点当时公司给填的很模糊,就写了广东省内。还有,我明明是深圳这边公司工作的,被调到东莞别的公司工作,这是是合法的吗?是属于劳务派遣?
    解答:如果约定上班地点是广东省内,则公司有权将你调往东莞。
  • 有收到书面的解雇通知吗?
    追问:没有,就是总监口头和我说我被解雇了。
    解答:那让公司出具书面解雇通知
    追问:请问,之前是由于老板想安排我去东莞分公司工作,他让部门总监问我意见,我说自己不想去,这样算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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