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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下班路上被车撞了,由于路口没有监控,双方同等责任,我骑摩托没有驾驶证,能算工伤吗

劳动纠纷
2019-08-07 01:50:2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视为工伤。
  • 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在上班途中被撞发生事故,如果你不承担主要责任的,就是工伤,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工伤索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因此只要不是主要责任的都可以认定为工伤,只要认定为工伤的,就可以正常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存在享受一半的说法。
  • 上班途中,被机动车撞伤,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职工上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被机动车撞伤,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赔偿责任。本人负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或者被非机动车撞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 可以申请工伤鉴定,主张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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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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