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外地车辆去海南到哪里去登记?

交通事故
2019-10-14 05:01:0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登记。
  • 新车未上好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经在车管部门登记,只是实物号牌由于制作原因还未能固封,另外一种是还没有在车管部门进行登记。
    如果是前一种情况,车辆与已经上牌的新车情况相同,车管部门会颁发临时号牌给该车辆使用,并且其保险手续应该已经齐全,此时交通事故就根据实际成因由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
    如果是后一种情况,未进行车管登记的机动车辆原则上是禁止上路行驶的,这个本身就是一个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事故需要交警部门根据事故成因认定事故(如果认定事故责任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者刑事责任),并且依法对该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驾驶员一次性记12分,罚款200元并且暂扣事故车辆。
  • 您好!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如果小事故,能够自己协商的,可以直接报保险公司处理。
    1、如果是同等责任,可选择各赔各,即自己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种需要双方保险公司达成共识才可以),这种处理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或者保险公司互赔(即本车由对方车的保险公司理赔),也是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复杂一点的就是,自己保险公司赔50%,对方赔50%。资料的话就只是发票需要开两张,均分维修费,其他一样(一般是双方损伤相差较大的情况)。
    2、主次责任与同等责任差不多,只是不能各自赔付或者互赔(除非保险公司能达成协议),按责任比例进行赔付,发票一样按比例开两张。
    3、全责,这是比较好处理的一种情况,以上两点都是需要报各自的保险公司。这种情况只需要全责方报保险就可以了,三责的所有损伤都由全责方理赔。三责无损,提供交强险的复印件就可以了。
    4、单方事故,这种情况可以不报交警(小事故,不影响道路安全),直接报保险公司即可。
    5、出现人员伤亡,赔付也与上面的差不多,超过交强险部分,由三责险赔付。(需提供医疗发票,进口药不赔付)
    附:理赔资料——本车保单复印件、驾驶证(报案人的)、行驶证复印件、被保险人身份证、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事故认定书或者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单、维修发票、保险公司定损单。
    如存在三者车,三者资料包括:交强险复印件、事故认定书或者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单、保险公司定损单和维修发票。(如果三者无损,还是要提供交强险的复印件和事故认定书或者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单)
    以上介绍的是买全保的情况,如果有的险种没买,则会相应扣除那部分的赔款(即属于此险种责任的)
  •   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需要当事人到车辆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不能异地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所以,当事人只能到登记车辆手续的成都车管所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八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一)机动车灭失的;(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