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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过程中受伤残疾,没有劳动合同,但是雇主(两人之一章某)承认雇佣关系,上诉时告的是雇主的上一级公司,雇主章某和上一级公司也言称没有劳务关系,当时雇主赔偿了医药费和生活费等超了法院判定的五千元。 上诉失败,为什么?(雇主两个人,公司言称不认识章某,没有关系。另一个人和章某合伙包的工地,不知道和公司有没有劳务合同。判定的时候,另一个人没有出现在判定书上)

劳动纠纷
2019-08-04 01:05:0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关键要看是工伤纠纷还是雇佣损害赔偿案件。如果属于劳动纠纷应先申请工伤认定,再依法申请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就鉴定结论要求赔偿,协商不成的提起劳动仲裁。 工伤的赔偿依据是本人工资和社平工资,起诉的被告主体是单位或个体法人。 而如果属于临时性的劳务、雇佣行为,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 1、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2、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3、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们申请工伤认定。4、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陪人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5、再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6、如单位不给于合理赔偿,可到劳动部们的劳动仲裁办起诉维权。
  • 上班期间在工地受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保险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和赔偿,没交保险由用人单位赔偿相关费用。包工头不负责你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劳动诉讼,以法律形式保障自己合法权益。没签劳动合同员工可以拿到以下的报酬:1、员工应付的劳动报酬;2、从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还要依法支付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具体而言,就是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公司还是没签劳动合同的,不仅要按规定支付应付的工资,还要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并且支付时间最长是十一个月,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及提起诉讼主张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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