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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我在北京购买了一部××手机,当时付款后店员说可以免费赠送一张××手机卡,免费使用2个月的20G流量和免费通话多少分钟(已经记不清具体数字),并且和店员一再确认是免费的并且不需要销号,变用身份证办理了,并且开卡用了几天,但是半年后接到电信电话,说是号码已经注销,但是欠费495元需要我自己缴纳。我很气愤,去华为店里找店员,店员不理,后营业厅出面调节,华为店说当时我欠了协议就是正常缴费的(签字时我没有看协议内容),愿意承担一半的费用,我现在要怎么解决?求助

损害赔偿
2019-08-02 13: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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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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