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有一套房子出租,出租合同签的是一年,租金以一年付,还有四个月到期,我现在提前违约,也通知他们,当初也同意违约,现在要求搬走就反悔了,要求我赔偿他两个月的租金,而且欠的水费电费天燃气费都要求我来承担,合同写的是租户同意就赔一个月的租金,这个要求合理吗?合同还有一条是租户不得使用厨房,如使用厨房不得退还租金,我以这条可不可以终止合同要求?现在租户赖着不搬,有什么办法解决?谢谢

合同纠纷
2019-08-05 11:03:2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果租户属于真赖的那种,那么合同即使到期了,可能也会赖着不走。合同中若对违约赔偿有约定,则按照约定赔付即可,提前通知给予搬出的必要时间。如果租户已经付了一年的租金,对于没有使用的部分当然要退还。
  • 你好,你当时签订的合同中有没有规定相关的违约条款,另外对于双方同意违约和接受当初违约的承诺是否有相关的证据呢,你可以告知我,我来帮助你
  •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多少?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 你好,按照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约定就可以
  • 你好,是否有证据证明已获得租户的同意?该条款是否是双方进行协商而订立的还是格式合同?建议你还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未果再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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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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