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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7年五月份的时候,交了12万的加盟费,加盟了一个全脑开发的教育品牌。合同期为一年,另交他们一万元的保证金。合同规定,一年后若要继续使用这个品牌,每年的商标使用费是一万元。 合同期内,因为总部他们服务问题闹翻了。然后就没有续约了。但是我还是继续使用他们的品牌进行招生营业。 直到2019年7月份,总部举报到我们地方市场监督部门。他们上门取证,并拿到了我们一份今年16万元的营业报表。 现在我想找总部补交费用,他们那边不理睬我们,而我们的市场监督部门说这周内解决不了,就要给我们开一份32万的罚单,因为金额超过五万,已经涉及刑事案件。之后可能还要移交公安机关。 我现在晚上都睡不着觉,怎么会罚这么多?我网上查资料不是说赔偿对方损失金额就够了吗?对方损失金额不就是这两年的商标使用费2万吗? 晚上根本就睡不着,还请各位律师帮忙分析一下!万分感谢。

知识产权
2019-07-31 01:02:4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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