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4年租下一店面,租期为5年,后因其它原因不再经营,而将门面转租给第三人,(合同中写有可以转让,而没有转租),现房东知道我转租给别人了,电话告知我要解除合同,收回门面,电话中房东答应我面谈处理此事,可后来他始终不与我见面,打电话给他也不接,总是躲着.
我想请问2个问题:
1.我与房东的合同是已经终止,我算不算违约
2.现在我在联系不到房东的情况下将门面转让给了我的承租者,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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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转让包含房屋转让,你的做法并不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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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分感谢版主的回复!
合同中签有可以转让,是否也可以认为可以转租
现房东要跟我解除合同,我是否可以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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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楼上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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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转让这个店面,但可以转租。理由:你不是此店面的产权人,怎么可能有权转让呢?所以我认为你们租赁合同将“转租”写成了“转让”,应当属于笔误。具体情况可请律师帮助审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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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