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教一个问题:
我家现在想通过房屋抵押进行贷款,(房子是由我父母出资建造的,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并且是我结婚后才办理的房产证),银行认为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需要我和我丈夫一起签名办理贷款事宜。
但是,我父母担心这栋房子是他们自己出资建造的,和我丈夫没有任何关系,可是现在如果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那是不合理的,万一以后我离婚的话,就要分一半给我丈夫,这是我父母一辈子的财产,我不想造成那样的局面,所以我一直没告诉我丈夫,但是由于现在贷款,银行要我丈夫一起签字,所以他肯定是要知道的,我想请教有什么对策可以避免离婚后该财产不和我丈夫分割,属于我自己的财产?如果我过户给我弟弟,是否也需要我丈夫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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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屋属于你个人财产,银行的说法是错误的,他们是从资金安全的角度出发要你丈夫签名,如果你要过户给弟弟,无需你丈夫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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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与你丈夫对该房产签订相关协议,并明确该房产的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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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怎么知道你有丈夫呢?: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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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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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约定房屋的资金来源和归属,可以避免日后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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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