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我是以财务名义招聘的员工,公司涉嫌吸收公共存款,侦查8个月了,我平时主要负责收付款流程的审核工作,公司工资表定位我为这个收付款业务部门主管,没有直接任命我为主管,但是比同部门员工工资高。公司领导拘留一个月时,找所有员工调查包括我,领导羁押了,从拘留到现在8个月零几天,公安机关传唤我说是犯罪嫌疑人,但是连续去公安机关2天问话,都让我回来了,问我一些公司情况,我个人做什么工作,因为公司领导让我帮忙通过个人账户转款给公司账户,让我解释5年来的银行流水,我离开公司3年了,流水部分明细我也记不住了,电话可能被监听,现在不方便通话,具体内容太多也说不过来,我想咨询公司收付款,我不知道这是违法吸收公共存款,不知情,此案会牵涉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