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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产假刚到,公司通知我岗位被调换并且工资降低,我不同意不去上班(还有五天产假到期)公司补偿我两万元,我也不同意,他们的补偿金额是税前工资3600+工龄工资500*5个月。我14年进厂现在是第六个年头他们补给我五个月。但是这是账上工资,实际我们年底还会发两万元现金奖金加上两万元打在银行卡上的奖金。他们现在只承认每月发的4100元只肯赔款4100×5=20500元。并且公司今年无锡准备搬迁到安徽,我们两个小孩小的还在吃奶,他们不主动辞退我,希望我自己辞职最好这20500都不赔偿给我。另外他们产假工资没有给我,给我的是社保局发生育金,产假4个月工资停发,他们把生育金当成工资每个月打给我了,这样是否违法?如果劳动仲裁我胜算多少能赔多少

其它综合
2019-07-20 12:08:4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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