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公司有一个员工,2018年10月份来的,忘记给签订劳动合同了,别人都有的,因为他是我们公司的,但是不在本公司上班,所以就给忘记了,2019年6月份他去仲裁了,说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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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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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的信任,很高兴为您解答。
既然不在本公司上班,那又如何证明是本公司的呢,建议准备证据积极应诉。
更详细的情况可以通电详询。
追问:你好,这个员工给他上着保险呢,还有工资的打卡,这个他都可以证明的吧,包括工作服什么的都有的,就是在别的公司上班
解答:既然对方已经申请仲裁了,那单位这边也只好积极应对,最好还是整理一下手上的证据,审查一下对自己有利的部分,去应诉答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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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面临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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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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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用人单位在此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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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公司给他发工资和上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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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无法协商,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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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