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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 车祸死者公司愿意出具死者的工作证明用于车祸保险理赔(死者是农村户口 但是满足城镇户口理赔的2个条件 其中就是需要工作企业提供工作证明) 但是要求注明该证明仅用于车祸理赔使用 这会不会影响后面的工伤诉讼 死者是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的 车祸死者在该企业没有劳动合同 这个企业是煤矿 一开始很不愿意提供证明

劳动纠纷
2019-07-20 01:28:4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以后要走工伤理赔可能会受影响
  • 你好,对工伤有影响的,
  • 从法律层面上讲,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缴纳工伤保险,并不影响劳动者工伤待遇的多少,但确实影响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的兑现。缴纳了工伤保险的,绝大部分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较有保障;而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则都由用人单位支付,即使仲裁或者法院判决,执行都麻烦。劳动者发生工伤,首先应当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你叔叔及其近亲属可以在发生工伤事故一年内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 工伤赔偿是按照受伤之前12个月的本人实际平均工资计算的,不是按照户口性质计算的。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 1、有单位缴纳社保,缴费标准相同的话,待遇上没什么区别的。区别在于:城镇户口可以自己缴纳社保,但农村户口不行,必须由单位办理缴纳。
    2、目前政策,社保异地(跨省、跨地区)转移,仅养老保险可向户口地转,还需要是城镇户口。
    3、符合转移条件的,先去户口地社保机构开户,开具接受函及获取相关社保转移资料(当地社保机构名称、开户行名称以及账号等),再到转出地社保中心办理转出手续,然后回户口地办理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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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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