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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5个人,打暑假工4个高中生一个大学生,招聘我们的是李总。然后我们是做销售,我们从6月22号做起,他和我们说底薪3000,其余靠业绩拿提成,包住不包吃。之后我们培训了7天,从7月1号开始正式下市场,做到了7月16号。因为当初说每月15号发工资,也说了培训只要过了那7天也算工资,所以我们就问了他能不能把上个月几天工资结一下,他说没有,耍赖。然后我们也是刚刚出来做事,没签劳工合同,只填了个入职申请表,也是我们笨。但他居然要跑,还是住在他们一个寝室的提醒我们说他们要跑,我们过去正好他们东西收拾好准备走了,我们抓住之后争吵了好久,然后报警,警察说去劳工局,劳工局的了解情况后说我们这是民事纠纷,叫我们去法院吧! (我们在一家击剑馆做销售,哪里的老板和李总是合作关系,就是李总打造自己的团队做业绩,李总和公司四六分,按合同说李总是负责我们几个的薪资的,但是做到现在都没做出一点业绩所以想跑) 今天李总已经跑去了湖南,下午我们打算先去警察局,再去法院,您看行吗?

合同纠纷
2019-07-19 09:35:1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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