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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原面积是1.39亩,被他人在分地时利用职偷了,在2017年确权的前几年他人在我家名下的建房两院面积0.74亩,剩余0.65亩他人自己还种,这事情意到一审被驳回,二审是铜川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授理此案案号165,确权证上只0.65亩,法官只认确权证上的面积,法官只调解了确权证上的面积,可我签字给法官说请的,咋能把正不事情就算终结了案件。

房产纠纷
2019-07-17 04:15: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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