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出租车公司,为出租车提供电话预约服务的平台,2018年被告(出租车司机),驾驶载乘原告(乘客)的小型轿车与同向发生故障停放道边的半挂车尾部相撞,使其乘客受伤,责任认定出租车主要责任,被告(半挂车)次要责任,原被告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将我出租车公司也列入了被告,要求出租车公司负连带责任。理由是说被告(出租车)挂靠运营,但车辆登记证所有权是被告(出租车)所有,原告(乘客)乘坐出租车时也没有拨打叫车服务热线,恳求律师解答,出租车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如需承担,按什么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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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责任认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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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乘车遇车祸,就获的赔偿如下
一般伤势索赔有几项
一 医疗费
由医院出据的收款收据为准,它抱括:药费、住院费、各项检查费。赔偿额按双方协定或法院判决来定。
二 误工费
一般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定。
三 交通费
应当以实际收据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
四 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一般是指受害人及其亲属处理交通事故或就医时发生的费用。
五 营养费
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六 后续医疗费
除以上六项外肇事方还应支付受害方实际治疗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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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是过错原则,于是在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前提下,任何一方都可举证对方存在过错,并要求对方根据该过错承担责任,如经举证并证实发现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比例分担责任。换言之,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有过错,那么也可以凭合法、有效、充分的证据去推翻交警已经作出的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责任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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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可以就赔偿问题协商解决,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被侵权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
《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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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