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广东这边。朋友在我的工厂帮忙不到两个小时出现了意外伤害致使手指末端挤伤,然后给他紧急送往附近医院。由于当时也不知道伤的情况,他们怕医院太贵又在别的诊所医治,打针消炎吃药了10几天,最后又回到人民医院咨询医治多次,已经和医生讲好的手术时间。医生说这个什么时候在3000之内。在此之前,我已经支付了部分的医药费。因为之前也有发微信,给他们钱他没有要。然后他不知什么原因他自己又回到了老家重新在医院住院手术,最后还报销农村合作医疗。我也微信发给他3000。然后他又回到广东这边又给他现金3000。(因为本来关系就很好,也是很好的朋友,他一直没有固定的工作,然后我这边刚好接到一个价钱还可以的活就让他帮忙做,说按件算,做多少就给多少钱他。平时我也有帮忙他们家做事。他们家是做装修的。出了这个事故也是怪他自己不按要求操作失误造成。就是把手指放在钻头上面,自己按开关挤上去。迄今为止还没有见过犯这样的低级错误的人。)后来不知什么原因,他隔三差五的就是老是跟那些老乡邻居。,还有我的那些朋友们是颠倒黑白乱讲话,以受害者的身份。说我们是因公受伤。要我陪他们很多很多的钱。他还带了几个人到我们厂里面去讨要过钱,说是要私了40,000。但是他之前回家的那些发票他也没有给我,我都不知道他到底花了多少钱,他说是6000。后来他就去劳动局告了我们,劳动局的人说让他们把医疗费那些发票给我们,然后再去评级平多少是多少。 但是现在发票也没有给我们,就是想咨询一下,他这个样子算工伤吗?他还有申请劳动仲裁。我们该如何应对?

劳动纠纷
2019-07-13 07: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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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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