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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日,在村委办公室,对方先动手打我一耳光,我还手了,双方都有抓伤,报警后,都住院了,她做了轻微伤鉴定,她现在起诉我赔偿医药费,误工费1万4千多无。请问我可以不赠偿吗

刑事案件
2019-07-10 18:34:0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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