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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通过担保人向债权人借款1万元。本人因与债权人不认识,还款时,还是通过担保人将钱交给债权人,并须将借据带回。结果担保人钱拿走后,并未带回借据,慌称钱还了,条据被撕掉了。在债务人要求下,担保人写了还款证明,并有当场人一并写了证明。几年后,债权人拿出并未撕的借据到法院起诉债务人,债务人无奈又还一次钱。请问担保人是否购成欺骗罪?债务人可以到公安报案吗?还是可以诉讼呢?

债权债务
2019-07-11 14: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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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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