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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实习期到了一家企业,现在被辞退,公司说实习期不合格,合同终止 1:第一个理由考勤不合格 公司规定每天8小时工作制,周五六日有时候一天要10几个小时,多余时间不算加班,周二三有时候打卡就在5.6个小时之内,公司说我考勤不合格,我想知道多出来的时间他不算,少了的时间说我考勤不合格,合理吗 2.不服从部门管理 公司新推出每天写日报,少一次罚款15元,首月推出公司规定警告,不给予罚款,我们部门一定要交罚款,我跟总监说公司说了首月不交,他说他就要收,收给他自己,我没交,他说我不服从管理,辞退我, 第一个理由部门很多人都有过,主要是第二个他就要辞退我。我很不理解,然后说我实习期不合格合同终止,没赔偿 3.绩效 我们工资每个月4800元,有800绩效半年一发放,公司要辞退我,他们说绩效要部门考核,部门不给予考核,不给发绩效,认识不到说我还没满半年不给予发放,但是考核是每个月考核的,那是我之前每个月应得的,为什么离职之后不发放, 想问一下我可以告我的公司吗

合同纠纷
2019-07-08 23:46:3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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