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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试用期员工,我在xx工作了十多天,看到这些天的工资后,我想辞职,线长让我提前一周给他讲,我提前了一周,叫我今天去找他,他却给我说办理离职手续需要三天?我就蒙了,那我不是相当于提前九天给他讲了吗?我还要回去读书,这三天我想走,但是如果走的话,他给我算旷工,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7-08 09:10:4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产生劳动纠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你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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