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公司从2019年1月起实行年假改革,原政策是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5天年假,新政策是工作满三个月即可按比例提休年假(一年5天年假), 现要求员工按照HR 实际统计剩余年假来申请休假,但我发现HR 统计数据有问题。我是2017年6月入职,2018年6月有了第一年年假5天,并在2018年8月休了这5天年假,现在HR 按照2018.6-2019.12为周期为我统计年假11天左右,但是已休年假却是5天,剩余年假仅剩6天,实际我所休年假所属周期是2017.6-2018.6的年假,不在HR 统计的周期内。请问,HR 这样做算不算克扣员工年假?

合同纠纷
2019-07-06 18:06:4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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