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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老婆2018年研究生毕业后,与私立高中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日期是2018年9月1日到2019年6月30日,而学校是以学期为单位的,第一个学期属于试用期,没有给缴纳社保和五险,今年2月份才缴纳的,听以前的老教师讲学校一般是次年的6月初和老师续签合同,现在学校被收购了,老婆怀孕6个月,想问的是:1、新学校可以不续签合同,辞退她吗,被辞退的话该怎么办?2、不续签合同的话,本来应得的暑假工资学校是不是也不会发了,怎么维护自身权益?3、10个月的合同,试用期居然有5个月,这一点可以索赔吗?4、以上问题的法律条文有吗,解决此问题的步骤是怎样的,可以得到合理赔偿是大概怎样的标准?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劳动纠纷
2019-07-03 20: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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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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