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恶意透支双方的信用卡,现在离婚的话债务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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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您要有证据证明信用卡的消费是男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消费。其实这个问题并不是很好处理,离婚建议请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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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拨打我的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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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若是有证据能够证明对方是恶意透支并且不用于家庭生活可以不需要承担。
追问:男方自己信用卡透支60万,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女方身份证开信用卡透支30万,协商的话应该怎么取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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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离婚,不成是可以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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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起诉
追问:男方自己信用卡透支60万,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女方身份证开信用卡透支30万,协商的话应该怎么取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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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一般是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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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的话属于共同债务。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详情电话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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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对方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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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