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个事向您咨询一下,我是装修工人,我向老板承包的活 没有合同,我在干活的时候被钢钉打伤右眼睛,眼睛里面玻璃体出血浑浊看不见光在医院做手术了,现在还是模糊不清,现在找老板不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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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与你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可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当然前提是做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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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的,找用人单位赔偿。业主请的是用人单位,不是工人,业主无过错的情形下不需要承担责任
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其次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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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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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第2个月至第12个月且劳动者有工作的期间,应当按月支付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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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做伤残等级鉴定,之后起诉解决。
追问:伤残等级到哪坚定,医院吗
解答: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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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老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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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