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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我叔叔在广东省打工的时候认识一位湖南省的女人,大概在1999年的时候认识的,由于都是成年人,年级都40多岁了,两个人相处一些日子后就开始同居了,并于2001年生了一个男孩子,由于出门在外打工怕家里的登记结婚后太麻烦了,所以至今也没有登记结婚,孩子出生后也没有出生证明,也没有办理相应的户口申请,由于前些日子叔叔家里因为一些经济上的原因婶婶心里不愉快,婶婶就抱着小孩子离家出走了,因为叔叔感觉没有和婶婶发生口角,只是婶婶自己生闷气,相信她走开几天就会回来,可至今都没有见其回音,事后叔叔听人说婶婶可能回到她以前湖南省的丈夫那里,而且可能她们一直都没有办理过离婚手续等,由于不知道婶婶的娘家地址,也不知道婶婶以前的熟悉的人员等信息,叔叔无从查找(不过眼前有人说婶婶可能在广东省东莞沙角她以前的老公那里),也不知如何处理此事,希望各位律师能给予帮助,谢谢! 1、我想问叔叔和婶婶的婚姻是否有效? 2、如果报案的话是否受法律的保护? 3、如果要要回小孩子的话法律上是否会予支持? 4、如果找到婶婶人的话要以什么理由起诉对她? 5、打这样的官司能有胜诉的把握吗? 6、打这样的官司大概要多少费用? 7、我是否可以以人口失踪为由报案? 8、打这样的官司要准备那些资料?

婚姻家庭
2006-10-30 17:54:47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1、婶婶如系重婚,无效。
    2、所谓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3、可能会支持,需要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方式处理。
    4、可以重婚为由,提起刑事自诉。
    5、看证据。
    6、刑事不需要诉讼费用,民事则看具体请求和各地法院具体规定。
    7、可以。
    8、根据你的诉讼目的和请求,确定证据。

  • 很感谢各位律师在此的回复,让我对此事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谢谢你们。
    但是我真的不知眼前该如何去帮助叔叔处理此事,由于叔叔是农民,也算是文盲,更不知道该去怎样做,没有头序,从整件事情上看,我是否该先去以人口失踪为由报案,找到人后又该以什么理由要回孩子或者说是带回婶婶(由于不知道婶婶以前有没有办理离婚手续还不能确定,如果说是真的办理过离婚手续,那她和我叔叔的婚姻关系是否合法?),还望各位能再次给予帮助,本人深表感激!
  • 我叔叔的情况如果以人口失踪为由报案行的通吗?因为叔叔没有婶婶的身份证上的信息,所以报案的话派出所会给予办理吗?
  • 他们不构成婚姻关系.可以起诉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寻人问题可以向派出所报案.
  • 可以起诉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
  • 在广东省东莞沙角她以前的老公那里),也不知如何处理此事,希望各位律师能给予帮助,谢谢!

    你叔叔和这个婶婶的婚姻是无效的, 2、如果报案的话也是备案。找到孩子,可以要求自己抚养。或者你们支付生活费。
  • 1、即使她以前办理过离婚,她跟你叔叔的关系也是非法同居关系,不是合法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即使找到女方,如她不同意跟你叔叔结婚,是不能“带回”她的。但孩子的权利与婚生孩子是一样的。
    2、从理论上来说,即使不找到她,你叔叔也可以马上提出诉讼,(当然,起诉时最起码要提供你婶婶真实的身份资料才行)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否胜诉要看事实和证据。不过即使胜诉了,孩子在女方那里,不找到女方也无法执行。所以建议还是先找到女方再协商或诉讼解决吧。
  • 如果不补办结婚登记,那么为同居关系,如果女方之前还有婚姻关系,那么可能构成重婚犯罪,建议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要求子女抚养权,可以在湖南起诉在可以在女方居住一年以上的现住址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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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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