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尊敬的律师,您们好!我有事请帮解答一下。我于2018年9月18日进入“**公司”任“NC数控车床调机员”一职。2019年6月17日上午,在工厂里收到消息说本厂即将解散,并且在当天下午已有一部分员工即时办理离职手续。而我在2019年6月21日下午收到通知去和老板面谈,老板给我说明公司解散原因并给我预算工资。但结果是老板只答应给我支付两个月的工资,包含上月和本月的全勤工资(如果即时办理离职手续,当月岀勤未满也按全勤工资支付,且当为补偿金),对此,我们未达成一至意见,且允许我继续上班至一个月后来办理离职手续)。从2018年9月18日入职至今已经足足有九个月了,但工厂至今未与我签订巜劳动合同书》,如今要办理离职手续了还坚称无需给我支付裁员补偿金。请问律师,如我所述的工厂是否已经触犯了巜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我能获得哪些补偿金?如何索要相关补偿金?且补偿金补偿办法怎样实施?

劳动纠纷
2019-06-22 08:13:4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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