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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2.13入职,公司在6.4因我个人提出才跟我签合同。6月发了转正工资缴纳社保,之前三个月都是试用期工资,并未缴纳社保。现在我不想在这个公司待了,合同公司已盖章但我没签字,是否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偿,以及试用期的社保费用补偿? 要如何提起? 另外,合同上写固定工资为6000(试用期4500),包含如下1基本工资2000,2岗位补贴1500,绩效工资2000,交通补贴500。其实把实际谈好的6000底薪分解了,这样的话,赔偿是按什么标准算呢?

合同纠纷
2019-06-21 14: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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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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