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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的门面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房东已经将房子抵押给银行,银行通过拍卖,且拍卖不成功后,现在门面还在转移,没正式到银行那里。门面合同租金到期,但合同日期还没到期。我要续租,租金交给谁?如果交钱给房东,交一年,万一这个过程中门面过户成功给银行了,那我不能使用了怎么办?合同签5年,房东违约了,我可以要违约金吗?银行不可能过户过5年?

经济相关
2020-02-05 00:30:0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建议与房东沟通好租金支付方式,签补充协议
  •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赔偿依据《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标的的2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 租房房东违约怎么办

    1、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如果房东违约,租客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来执行,拿房屋租赁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这时候房东还是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租客可以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房东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   租赁合同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是指当事人双方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的租赁形式。  不定期租赁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约定的期限不明确的租赁形式,它包括确定的不定期租赁和推定的不定期租赁。  根据《合同法》,推定不定期租赁包括三种形式:amp;amp;一、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租赁期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三、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经双方补充协议,或按合同其他条款以及习惯等方式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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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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