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单位少给我交了十几年的社保,自己补交上后还能要求单位补偿给我吗?

劳动纠纷
2019-06-20 13:07:3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不能了,你还在这个单位干着吗?
    追问:还在干着,快退休了。有好的建议吗?
    解答:没有。因为这十几年你也有责任。早干啥来着。
  • 单位缴纳应该缴纳的部分
    追问:从什么时候要求必须交社保的?我必须走法院吗?
  • 五险一金: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个人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个人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个人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个人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个人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个人缴纳8%
  • 社保是国家法定的一定社会保障制度,具体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养老保险累计缴纳15年,到退休的时候,可以享受到退休金。 医疗:连续缴纳符合当地医保报销标准,住院可以享受报销。 失业:连续缴纳1年,单位原因导致离职或者合同到期离职,是可以享受失业金的。 工伤:在企业工作时间,发生工伤,可以享受对应的工伤报销待遇。生育:连续缴纳时间符合当地的时间要求,计划内生育,就可以享受生育报销和产假津贴。
  • 补交社会保险费用是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的,由社保局责令其限期补缴。用人单位补交的,只需要补交其应当负担的部分,个人负担部分,由劳动者负责补交。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另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具体可向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部门申诉。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