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做餐饮的,烧菜的,我们这个行业都是私人经营,没有劳动合同,我提前一个月和老板说了,还有几天就到时间了,我找老板谈,想要一个准确答案,老板说不知道,没找到人不给走,这样的情况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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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38条的规定,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工资。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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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先协商沟通处理,不成,再由第三方(如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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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