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个保安带班班长。单位的考勤是由我来负责。现在公司要求我给他们法定日划成休息。他们根本都没有休息。请问如果我按照公司这样做,会触犯法律吗?如果出现什么事,我会承担什么样的后果?我该怎么做?
-
你好,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
-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
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
您好,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调查
-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
没有写明仅仅不当,还没有上升到违法的程度,因为没有约定还可以法定,法律规定就是每周上班时间不能超过40小时。如果用人单位让劳动者每周上班时间超过40小时,就应按超过时间向劳动者发放加班工资。
-
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调查
追问:你好!我现在还想要这份工作。我不想跟公司闹得太僵。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我按照公司意思去做。会承担什么样的后果?谢谢!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