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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校大四学生 我四月在一家餐饮店打工入职,口头约定干到八月份,工资三千每月, 5.21号的时候店面因是国家公有财产被电视台房东收回,老板搬走,将他租来的房子改建成新餐饮店并装修, 5.24让我回家歇着等消息, 5.31我得到学校通知要回学校准备毕业事宜于是跟老板说了辞职并讨要工资,老板6.3号回复说6.15发工资 6.15我问时老板反悔说五月工资给不了那么多,只给我1484,原先按照一天一百的工资,我干了22天应得2200元 ●请问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讨回少了的那部分工资和劳动补偿吗? ●请问老板用租来的民房做商用改建餐馆,这样做违法吗?以前的营业执照还有效吗?如果违法我可以去哪里投诉举报? 谢谢您

其它综合
2019-06-18 22:10: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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